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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电除尘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受委托对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 机组电除尘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内容:12# 机组电除尘改造工程 ( 见下表 ) .
12# 机组电除尘器 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招标.投标方负责按招标技术规范书的要求设计,制造,安装一台电袋复合除尘器,负责 12# 机组电除尘器 的设计,制造,检 验 / 试验,装配,拆除,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最终交付等符合相关的中国法律及法规,以及招标技术规范书标准,负责所供货设备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满足所有技术性能要求. 五,项目概况 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 机组是 135MW 国产超高压中间再热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用来替代原有的高能耗 286MW 中,小机组(已关停).该工程于 2003 年 8 月开工建设,2005 年 3 月投产. 12# 机组锅炉投产时配备一台由诸暨天洁公司生产的卧式,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现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23-2003 )中第Ⅱ时段标准,烟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200 mg/Nm3 .按照目前已出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11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攀枝花三维公司 12 号机组烟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30 mg/Nm3 .根据目前的运行及排放现状,必须对原电除尘器进行改造才能达到新标准要求.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备注

1

CHDT128/08-SG-0101

12# 机组电除尘改造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三,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证书.如采用自有技术,应提供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文件 . 3,投标人近五年内应至少具有至少4台135MW级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电袋除尘器工程运行业绩,投运后经国家权威测试机构测试并出具正式测试报告证明烟尘排放浓度达到设计要求,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同,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 5,近五年在 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6,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1 )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等). 2 )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3 )投标人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7,资格后审文件提交时间:投标时随投标文件递交.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报名办法 申请人报名时应在截标,开标当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以下文件进行资格后审: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销售业绩情况,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等原始文件的复印件(请使用 PDF 格式文件); 2,在过去五年内( 2009-2013 )在具有至少 4 台 135MW 级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电袋除尘器工程运行业绩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本企业在发电企业或中国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 3,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和拟用于本项目的售后技术服务人员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及售后服务机构情况,数量,分布等; 4,过去三年( 2011 年度至 2013 年度)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正的财务报表和年财务状况的预测,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 5,现阶段和过去三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情况报告; 6,近五年内获得荣誉奖项的证明材料; 注:资格后审文件应以上面所有内容制作成一本,于截标,开标时提交纸质文件 1 正 2
副,电子版( U 盘形式) 1 份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 年 5 月 16 日至 5 月 23 日 17:00 时整止.
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 ( 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CHDT128/08-SG-0101

12# 机组电除尘改造工程

3010

20

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
1,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发至我公司,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
2,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开标截止时,未电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4 年 6 月 11 日 09:00 .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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